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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8-07-0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4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促进税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依法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税务行政执法实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已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615日起施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13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

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种类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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