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07-2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强化服务管理的原则,我局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主要内容
经清理,确认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保持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全文有效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0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原长兴县国家税务局制定的1件。
为便利纳税人查询,本次清理结果以《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附件形式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2018 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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