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0-3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于10月30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三路229号,邮政编码:324000。
二、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负责柯城区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柯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启用新的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三路229号,邮政编码:324000。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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