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1-0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2018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
详细清册见附件:《2018年三季度欠税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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