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1-0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衢州石松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803MA29U2K56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检通一〔2018〕9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曾宪阳、鲍林晗、朱益新、叶雪琴
联系电话: 8028758,8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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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衢税稽检通一〔2018〕95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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