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办公室
引言: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昆明市税务局”)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税务局-昆明频道查阅(地址:http://yunnan.chinatax.gov.cn/col/col3927/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昆明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124号,邮编:650051,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4122506)。
一、概述
2018年,昆明市税务局在云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部署,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关注和回应公众诉求,更好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确立由市局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和税收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昆明市税务局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要工作。
(二)完善公开机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51号)要求,在省局的指导下,初步梳理完成市级公开基本目录。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台账,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严格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三)拓展公开渠道
坚持以纳税人和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公开方式和公开载体。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尽可能广泛地覆盖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群体。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开办税信息、税收政策和解读等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四)丰富公开内容
以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频道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及时公开涉及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税收政策措施,并及时做好政策动态更新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昆明市税务局发布各类公告13条,转发规范性文件5件,通过FM100.8开展“在线访谈”1次,及时处理和回复微信、微博反映涉税问题10余起。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2018年接收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件共1件,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2018年,昆明市税务局通过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在部门网站上刊载信息300条次,微信发布信息6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2000余条。人民网、新华网、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云南税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累计40次。收到12366服务热线及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累计72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昆明市税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申请人。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昆明市税务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昆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作为挂靠子网站,相应频道开设还不够健全;二是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公开力量相对薄弱,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专业培训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昆明市税务局将按照总局、省局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一是持续提升公开实效。围绕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热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税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专业素养,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以动漫、视频、音频等群众喜欢的模式发布政策解读等实操性内容,持续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信息获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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