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践行新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规范税收执法权为重点,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促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依法治税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州局、县局两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召开4次以上,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集体审议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计划及行政审批改革等重要事项,分析研究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强化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管理,建立健全限期报告、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抓好任务落实。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明确重大决策范围、法治审查重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法制审核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3.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法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等要求,充分利用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会前学法,采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同时,在年度终了,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
4.全面落实税务系统“人才兴税”战略任务,以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法治知识讲座及培训、执法资格培训,实施税务干部在线学法和考试制度,形成税务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二)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充分发挥税收职能
1.坚持依法征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预算法》、《征管法》,按照规定做好税收预算,做到依法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按照“客观确定、科学分解、合理调整、准确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平衡财政收支作出积极的贡献。
2.贯彻落实税收优惠,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通过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微信平台及时宣传税收优惠新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及省、州系列稳增长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帮扶力度,关注和支持全州主导产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助力市场主体减税降费。
(三)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公开税收执法权力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根据省局清理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梳理出各县(市)局现行保留行政许可4项(延期申报核准、变更纳税定额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交方式的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一厅通办”和“限时办结”,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公开及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一是依法界定依申请公开范围,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逐级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公开。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等内容。健全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落实“双公示制度”,加大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公示力度,推动信用文山、信用税务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大屏、公告栏、宣传册、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形式公开办税办费事项。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及省州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各级税务局按照税务系统职能职责与层级,将税务检查、发票检查、社保费检查3类事项统一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报文山州县两级机构编制办公室备案,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4.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梳理权力事项,明确权力边界,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权责清单清理审核工作。积极开展和指导各县(市)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完成了州县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审核,由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统一推送。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通过政府部门公开权力运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配合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多证合一”工作,从2017年起,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纳税企业的信息采集类、记载公示类、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通过“多证合一”到工商部门统一办理。
6.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步伐。按照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依托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系统,优化简化办税服务事项流程,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充分利用税务门户网站群、政府信息公开网,努力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7.完善诚信纳税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纳税申报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探索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增强纳税信用意识。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记录,将纳税人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和“银税互动”。2018年,共对19897户纳税人2017年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定,其中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114户,B级纳税人5061户,M级纳税人10932户,C级纳税人1839户,D级纳税人173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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