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实现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科研项目经费“放到位,守住底”,做到新时代有新作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文件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
(二)《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95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
(四)《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六)《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
(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财办发〔2019〕7号)
(八)《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政发办〔2019〕7号)
(九)《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9号)
(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8〕57号)
(十一)《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教〔2017〕367号)
二、具体措施
(一)简化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