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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在省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以提高纳税人税收法律素质和税务干部执法水平为工作目标,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纳税意识,为实现“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法治为根本点,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一是落实收入任务,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紧盯重点税源, 积极涵养新兴税源。强化部门合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动态跟踪和收入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加强税收预测,提高预测准确率。做到早预测,广摸底,认真细致做好收入预测。同时吸取兄弟县市局优秀经验,尽量把数据细化到各大重点税源,充分预估各项可能的数据,月度预测准确率比上年明显提高,总税收、中央级和地方级每个数据基本做到零误差。

2.全力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机构改革 服务先行”理念,尽量按照“一窗通办”要求配置窗口,基本实现“一人一窗一机”通办所有税收业务。机构合并后的首个大征期,窗口等候和受理时间分别为4.17和5.45分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窗口的办税效率大为提升。继续深化纳税信用管理,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拓展巩固“税银互动”合作。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精简报表资料,简化办税流程。开设15个网格化管理服务点,分别配备若干网格员,组建了15个网格服务团队,既承担税款征收、综合治税等职责,又收集纳税人诉求,做好协调沟通。

3.继续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摸清税收执法权力和责任底数,依法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力打造阳光税务。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把推进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查,由法制股牵头负责组织清理和审核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的具体清理工作。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公开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目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后,当相关权力和责任事项、权力和责任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发生变化或者机构职能调整时,及时更新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深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任务、措施、部门、人员和时间“五落实”。

(二)以法治为出发点,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权限、名称、文号、程序制定公布本单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机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

2.健全长效清理机制。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清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实现税收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梳理、全阶段跟踪,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评估,确保梳理过程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漏空当。

(三)以法治为落脚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促进依法决策。制定并下发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责任主体、执行监督等做出详细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内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事项。二是根据我局确定的决策事项,认清决策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三是开展督查检查,检查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决策效果能否最大化实现等。第四,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同时对整个决策实施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根据行政管理职能特点,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2.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决策法治化。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2018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协助我局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意见书多次,对促进税务人员公正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从三方面入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决策权限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决策内容是否合法。

3.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机制。严格按照《淳安县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的要求,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依法治税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以法治为着力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优化征管职责,促进税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8年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年,全国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因事设岗、分类管事”原则建立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岗责体系,优化征管职责,根据基层税务机关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适当提升管理层级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优化基层税务机关岗责体系,明确税收征管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科学定岗定责定编,形成职权与责任对等、环节与岗位匹配、时限与程序协调,既相互制衡又协调配合的认定管理机制。

2.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保自由裁量权行使合法、合理。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工作,防范执法风险,促进执法规范,明确统一了新税务机构在过渡时期的执法标准。一是明确执法标准总体原则。遵循“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按规定应当由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新税务机构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明确行政处罚执法标准。对纳税申报类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细化统一,做到同一违法违章事实原国、地税处罚标准一致,以降低执法风险,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升级依法行政。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便捷原则,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4.强化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及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税收执法考核日常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探讨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1.0版)》,理顺新旧版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异同点。二是以内控平台为支撑,以规范要求为依据,以提高执法质量为目的,在全局逐步构建奖惩结合、防控有力的税收执法工作机制。三是理顺“容错”与“纠错”关系,既抓责任追究又充分保障干部合法权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2018年度全年无过错处理。

5.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丰富学法用法内容和形式。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在线学法等活动,落实中心理论组学习例会上普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加强税务干部法制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制定实施年度干部法制培训计划,建立业务团队管理制度,重点开展宪法、监察法、个人所得税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拓展干部的法律知识面。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四是积极组织参加2018年度执法资格考试,通过集中学习、定期模拟考试、微信答疑等形式督促参考人员认真复习,最终取得通过率100%的好成绩。五是加强检查,完善各项考核制度。把执法成效、队伍风纪、办公秩序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实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并聘请数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6.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对行政执法经费的保障作用,把行政执法经费作为公用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实行标准化、规范化预算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要求,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制度。绝不截留、挪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项,绝不向执法人员及机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为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以法治为切入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解权力,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依据各项内控制度排查风险、建章立制,形成管用、有效的过错责任追究、税收征管、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使“两权”监督有章可循。县局制定下发《淳安县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办法》、《淳安县国家税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淳安县国家税务局资产管理办法》、《淳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络运行管理办法》、《淳安县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规程》等管理制度,全面排查风险,事先预防高危风险点,及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构建内部风险防控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二是强化痕迹管理,助推责任倒查。以金三系统、内控监督平台、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各类台账资料为依托,强化对各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将内部控制嵌入业务流程,形成衔接紧密、监督有力的内部管理体系。在金三现有部分环节具备风险预警防控功能的基础上,对各操作模块、各事项办理流程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梳理和动态监控。依托信息化平台管理痕迹化、责任可追溯的特点,充分发挥系统监控的客观、公正、全面、及时的优势,确保责任可排查、可追溯。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一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研究确定了22项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工作,对33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通过减负增效,进一步推进原国税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全程记实留痕。二是开展机构改革情况专项督查。深入学习省局、市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方案》,及时掌握省局方案中的10项具体任务和市局方案中的7项细化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按照“改革推进一步,督查跟进一步”的要求,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情况、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人培训情况、干部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机构挂牌、“三定”落实前后,加大工作纪律督查频次。三是严格作风效能督查。累计开展局内效能督察52次,确保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队伍不散。“三定”落实以后,按照“纪律从严”要求统一县局考勤方式、食堂用餐时间、婚丧喜庆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等,从考勤纪律、会议纪律入手,督促新队伍从小事开始规范工作纪律。四是深化两权监督。继续推广应用“税收执法廉政监督卡”,累计发出“税收执法廉政监督卡”55份,收回55份,均无反映有不廉问题。组织开展深化巡视巡察整改“两看一促”自查工作,确定了48个具体问题75个自查整改任务,按照职责延续、责任延续的原则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3个问题结合“三定”落实进行了整改,有效巩固巡察成果。及时传达学习2018年度社会各界对市税务系统的327条原始评价意见,将市局下发的3项重点整改意见、8项A类意见及相应的整改目标逐条对照,提出整改计划,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3.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是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展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三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4. 强化行政监督,落实问责制度。一是细化职责,规范流程,构建权责明确的执法岗责体系。进一步调整税收征管流程内的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工作,对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执法权限、操作程序、处理时限进行了量化。二是强化领导,构建层层制约的考核体系。及时调整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对照《淳安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谁的权力谁行使、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责任谁承担,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使税收执法责任制向更深层次发展。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以经济惩戒为主,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等方式为辅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和被追究人申辩制度。

5.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严格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完善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规范事前公开。按照标准化大厅建设要求,在办税大厅设立公告栏,及时公开《纳税服务规范》、《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事项内容,并定期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二是落实事中公开。我局严格规范执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完善事后公开。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在作出行政许可、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杭州市税务局淳安税务子网站进行公示,实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6.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建立纠错问责新常态。针对队伍中反复发生的工作作风上的“小苗头”、办公秩序上的“小问题”、执法办案时的“小瑕疵”,提出“纠小错,常问责”的工作思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做到有错必究,问责必严,形成常态,促进和带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结合市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构建市县局纪检监察工作新机制推进会的精神,根据文件规定和机构改革期间谈心谈话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有6名责任主体分别对10名党员、2名非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党员、1名非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六)以法治为支撑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做好复议诉讼工作。一是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作用,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复议运用到依法行政中。2018年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情况。

2. 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按规定的程序、要求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办理信访事项。对省局转办的信访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按期报备答复意见。

(七)以法治为引导点,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丰富学法用法内容和形式。一是健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培训,积极运用以案说法、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在线学法等活动,落实中心理论组学习例会上普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税务干部的重要内容。

2. 加强税务干部法制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制定实施年度干部法制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廉政建设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拓展干部的法律知识面。二是建立健全业务团队管理制度。全局共建立5个分类别业务团队,采用“1+1+X”的形式,不定期开展税收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养。2018年以来已组织2次业务测试,取得良好成效。三是积极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杭国税法便函〔2018〕5号)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参加2018年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3.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税法宣传,做好“七五”普法教育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打造税宣精品项目。以第27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税务蓝”走进汾口镇畹墅小学,牵手少年税校普及税法知识,实现税法宣传与日常教育的有机结合;以“球”为媒促进征纳和谐,继续举办“税企杯”第十一届乒乓球邀请赛和第四届羽毛球邀请赛,拉近征纳双方的距离,促进税企和谐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宪法进社区,税收连万家”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宪法进社区,税收连万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参与大型“宪法进社区”活动,在千岛湖广场参与搭建宣传台、“我与宪法有个约会”签名墙、普法宣传栏,设立宪法主题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宪法熏陶。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播放宪法宣传视频、组织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在签名墙上签字承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鲜活生动的案例,让宪法走进群众日常生活。三是组织2018年度新入职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宣誓仪式有效增强了新录用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对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宪法意识,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四是利用一楼大厅电梯口显示屏、办税大厅LED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循环展播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与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制作的参赛作品《宪法的力量》微视频,通过视频展播的形式直观而生动的传播税收法治正能量,使全局干部和广大纳税人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法治理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注重结合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不定期组织开展县局内的法制教育培训,联合公检法系统等第三方专家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结合实践,组织旁观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专题业务探讨和案例交流等方式,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实战水平。

(八)以法治为关键点,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坚持局党委纵览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方方面面。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治税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淳安县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的要求,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保障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2018年以来已召开4次专题会议,保证依法治税工作有序开展。

3.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制讲座、在线学法等活动,继续深入落实中心理论组学习例会上普法制度。今年8月开展了以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为内容的法律知识闭卷测试,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及班子成员带头参加。                                 

4. 全力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横向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细化分解示范基地创建指标,专人专岗有效落实创建工作。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着力点,以创新宣传方式为切入点,以规范税收执法为着重点,以强化监督问责为支撑点,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19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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