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6-1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要求,开展了2019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现将评定为一类、四类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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