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10-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工作要求,依法促进税法遵从和执法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楚雄州税务局”)稽查局结合2019年度稽查工作安排,依托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第二批随机抽查工作。现按规定,将随机抽查方案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9年10月21日
二、抽查对象
从楚雄州《非重点企业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0户企业。
三、检查年度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同时进行的检查方式。
五、检查人员
从楚雄州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已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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