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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发行2021年第一批吉林省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财库〔2021〕19号

颁布时间:2021-01-14  

    

  2021—2023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标发行2021年第一批吉林省政府债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次发行债券为7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68亿元,详见下表。 


(三)时间安排。20211201500-1540进行招标121日开始计息。 


债券名称


期限


招标总额


还本日


付息日

2021年吉林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一期)

7年

38亿元

2028年1月21日

节假日顺延

存续期内

每年1月21日

 

2021年吉林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

7年

30亿元

2028年1月21日

节假日顺延

存续期内

每年1月21日


(四)上市安排。次发行债券按照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五)兑付安排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存续期内每年121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债券到期一次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由吉林省财政厅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本次发行债券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1‰。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本次发行债券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每期债券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4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量限额为0.1亿元,最高投标量限额为当期债券招标额的35%;单支债券最高投标量限额为当期债券招标额的100%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的国债收益率算平均值上浮0-25%(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三)时间安排。20211201500-1540进行招标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四)参与机构。20212023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名单附后)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系统。本次发行债券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发行系统招标发行招标现场操作由财政部(国库司)代表吉林省财政厅办理。吉林省财政厅对财政部(国库司)进行相关操作所产生的相应结果将予以认可,并由吉林省财政厅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销 

  次发行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至缴款日(121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21121日前(含121日),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吉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吉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吉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XX公司2021年吉林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专项)债券(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吉林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吉林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吉林省分库 

  账号:0700000000022710101 

  汇入行行号:011241010000 

  五、其他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1年吉林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吉财库2019363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吉财库2019362号)规定执行。 

  附件:20212023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月8日 

 

 

        

    

    

    

    

    

    

    

    

    

  附件 

  20212023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1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4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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