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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明确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

2018-05-22 16:31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3号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政策解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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