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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工作向“国地税+”时代迈进

2016-04-19 08:45 来源:经济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4月7日,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李兴莉来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办税服务中心。在办税窗口,她递上办理增值税表格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表格。大约10分钟,办税人员就把她的申报事项办结。“我今天办理的既有国税事项也有地税事项,以前要分别由国税、地税人员办理,花几个小时都很正常,现在在这里同一个窗口、同一个办税人员就能快速办好。”李兴莉说。

和李兴莉一样,全国纳税人以及企业财会人员的办税体验正在发生明显变化。

2015年底,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拉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大幕。国家税务总局把贯彻落实《方案》作为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号落实工程”,先后推出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

按照《方案》提出的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改革要求,税务总局出台了今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纳税人的办税“难点”“痛点”“堵点”出发,推出10类31项便民办税举措,打响了改革的“当头炮”。具体改革措施包括:推出“二维码”扫描,让办税一目了然;拓展“银税互动”范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减轻办税负担……

由于实行分税制,纳税人要分别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税,往往耗时耗力。税务总局通过推动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解决办税“多头跑”问题,要求各级国税、地税局采取联合大厅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合作征收税款等14项具体措施,推动服务深度融合。从今年1月1日起,开展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收工作,使纳税人在同一税务机关即可完成原本分属国税、地税两家的缴税业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开展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是税务总局安排给湖北省的3个专项改革试点任务之一。据湖北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郑克俭介绍,截至4月6日,全省151个县区的国税局和地税局中,47个互设窗口办税,17个共建办税服务厅办税,61个共驻政务中心办税;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与国税同心协力,总计推出了5大方面80个具体项目,联合办税便民利民,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重复报”等各种办税难题;江西省分宜县国地税全面整合办税窗口、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税收征管质效大幅提高。

在税收管理服务中,国税、地税仍存在不少深化合作、方便纳税人的空间。只有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共同推进管理服务创新,才能从深层次上打通便民办税的经脉。

作为2016年办税便利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税务总局按照《方案》设定的国地税合作改革路径,对国地税合作规范进行了升级完善,推出了合作规范2.0版。

合作规范2.0版承接了《方案》96项改革事项中全部12项有关国税地税合作的任务,新增了联合网上办税服务、互认数字证书等12项合作事项,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便民办税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烟台市国税局已全面实现了领开票、申报与抄报税的网络远程办理。自今年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A级信用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业务,搭配烟台市电子普通发票的试点推行,标志着烟台全市纳税人所有办税业务均可实现网络办理。

各级国税、地税局通过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执法检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18项具体措施,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执法“多头查”问题。同时,依托税务信息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采取联合采集财务报表、共享涉税信息、联合开展税收调查等5项具体措施,有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资料“多头报”的问题。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全面实施,这场“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国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扎实细致地抓好各项准备工作。日前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组建的全市首条区级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上线,为迎接营改增工作的开展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通州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制定6项措施做好营改增收官准备阶段发票税控管理,为营改增后国税委托地税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做好充分准备。

“2016年,随着国地税合作规范掀开新篇章,税务部门将探索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让税收工作迈入‘国地税+’时代,为办税便利化改革扫清障碍。”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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