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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要及时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015-04-08 14:10 来源:广东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不管是开公司,还是从事个体经营,我们都习惯首先考虑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是不是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张大吉”呢?有一个误区需要注意,虽然拿了营业执照,但在30日内没有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依照规定将会受到处罚,罚金最高可达1万元。

一、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因未办税务登记而购买不了发票,影响了及时收款的事例屡见不鲜。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忘记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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