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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4部门联合惩戒税收违法

2015-10-30 14:24 来源:辽宁人民政府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10月29日,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已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正式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将由省高法、发改委、财政厅等24家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被列入“黑名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被列入边控对象,阻止其出境,还将被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部分高消费行为也将被禁止。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限制发行债券、限制享受退税待遇、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同时在期货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的部分经营行为也将受到限制。在获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方面也将被禁止或者受到相应的限制。

省级税务机关将每个季度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大税收违法信息的同时,还将通知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发布会上,税务部门还公布了4户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包括沈阳天赋利轴承销售有限公司、沈阳市军军校服服务有限公司、沈阳东方斯卡拉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丹东锦江房屋实业有限公司等,这4家公司的偷税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

从去年10月起至目前,我省税务部门共计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60件,其中数额超过300万元达到省级标准的共有20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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