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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中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2017-11-01 14:0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业务是常见的两种进出口业务方式,由于其字面意思相近,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容易将两种业务混淆,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两种业务的区别:

  一、业务实质不同:来料加工是一种委托加工业务;而进料加工是一种购进和销售业务。

  二、合同方式不同:来料加工一般是进口原材料与出口产成品签订一笔进出口合同;而进料加工一般进口原材料签订一笔进口合同,出口产成品签订一笔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上没有实际联系。

  三、客户对象不同:来料加工进口和出口一般是同一个客户;而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成品的客户一般不同。

  四、税收处理不同。

  1、增值税:

  来料加工是免税业务。

  进口时免增值税,出口时免征增值税,收取的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因为是免税收入,所以其对应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涉及出口退税。

  进料加工是出口退税业务。

  进口时免增值税,出口时按免抵退税办法计算出口退税,但要考虑进口时免税购进的原材料部分来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关税:

  来料加工进口时免征关税,出口时对成品也不征收出口关税。

  进料加工按加工后复出口的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出口时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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