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税票处理 > 正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丢失

2015-02-11 11:38 来源:厦门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由于财务交接的时候没有交接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丢失了一个月的,请问一下要如何补办手续?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

  一、纳税人应提供

  主表、份数《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并即时办结,登记备案;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