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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问题告诉你什么是房地产税?不可能打压房价!

2015-03-30 09:24 来源:房产大数据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导读:七个问题告诉你什么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功能:不能打压房价。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是?

很多人对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概念分不清,其实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房地产税一共包括11种税,房产税是其中一种。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政府所谓的房地产税改革,是将涉及房地产的11个税种进行重新整合、归顺一级重新设计。

三、关于房产税试点

早在1986年,全国人大就提出“房产税”的概念,当时规定个人住房免纳房产税。之后,就一直在不断尝试开征。

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同时开始试点。

上海的试点方案: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一般情况下为0.6%;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是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或2倍以下的,税率可减为0.4%。计税依据上,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

重庆的试点方案: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 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重庆税率分为多档,从0.5%到1.2%不等,购房单价越贵,税率越高。

重庆和上海人均免税面积都为60平米。

2014年11月30日消息,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届时,包括重庆、上海在内的已试点房产税的城市,将全部按照新法实施。

而新的房地产税立法还在研究中,什么时候出台还是一个谜。

就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来看,著名财经专家、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认为:两个试点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分配优化方面已经产生了正面效果,二者的切入点都比较柔和,并且“无疑已带来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应”。

但也有声音指出:沪渝两地房产税征收最大的效果是给地方政府增加了一些税收,但在抑制房价上涨方面却未能如期。

四、试点房产税是怎么变成改革房地产税的?

其实重庆和上海一开始试点只是提的房产税这个概念,那么是怎样的原因将一个税种的试点扩大到了要改革整个房地产税体系?

房产税试点过程中,发现了许多漏洞,从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不少人提出,房子里就已包含70年的土地出让金,再每年征税,重复征收合理吗?怎么把与房地产相关的所有税费在全面改革之下做合理协调,或者需要在清理中间取消,或者需要归并,或者某些负担需要调减或调增。于是,房产税试点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房地产税体系中11项税种的关系到了该理一理的时候了。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改革从一个税种上升到与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种。房地产税的改革和立法成为当下甚为迫切的事。

五、房地产税的功能:不能打压房价从近年来有关房产税的讨论和争论来看,支持出台房产税政策的理由,主要是基于房价过高、住房的投资性太强,希望通过房产税的推出遏制一下房价和炒房,使房价回归理性,使住房回归居住功能。否则,就没有必要出台房产税政策。这是普通百姓对房地产税寄予的希望,就是希望房地产税的出台能够打压较高的房价。

而其实房地产税是一种地方税种,站在政府的角度,房地产税的征收是用以补充地方财政。

有业内人士提出:房产税能否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一方面,要看房产税政策的设计和意图,以及与之配套政策的完善和优化,使其不要出现重复征税,尤其不要伤害普通百姓和完全用于居住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看税率的高低和征收范畴的大小,如果征收标准较低、范围较小,也是很难成为地方财政主要来源的。就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来看,2014年房产税征收的收入只占地方收入的很小一部分。

学者李稻葵的认为依赖房产税来调控房价只能是杯水车薪,房产税的比例应该是低于1%,短期内也不可能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

普通百姓普遍希望能够通过房地产税打压房价,李稻葵则直言:“不能指望房地产税抑制房价上涨,这是天方夜谭,不可能。”在李稻葵看来,房产税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微乎其微,假设房地产税最高能征收到2%,可房地产价格是每年5%到10%的增幅,这样房地产税是打不赢房价的。如果房地产投资有10%的回报,那么征收1%或2%,对它没有影响。

有业内人士提出更加激烈的观点,搜狐焦点首席经济学家董志勇认为:从我国过去的十几年经济实践来看,炒房者的资金实力往往远比普通需求者雄厚,即便对其征收房产税,他们也完全可以“高价买高价租或卖”。一来他们比普通百姓更耗得起,二来他们与刚需者比较,弹性更大,进退更自如。这使得房产税的征收负担最终仍落到普通的刚需者身上。非但没能打击到投机者,还反而误伤了具有正常购房需求的老百姓。劫贫济富的悲剧将上演。

六、房地产税该如何征收?

在贾康看来,房产税不能简单照搬美国“普遍征收”的模式,见一平方米就征一平方米。应落在有支付能力、比较富裕的人头上,坚持“调节高端”原则,更为合适。高端怎么界定?贾康解释,这涉及两个技术路线:一个路线是按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第一套房不征税;另一个路线是按人均面积,不管是多少套房,扣除一定的人均面积后再征税。”

贾康还表示:“保障房不应该征税,保障房其实就应定位为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有限产权)房,没有必要征税,只有商品房、完全产权房才应纳入房地产税征管收范围。”

李稻葵则认为:建议适时推出房产税,但税率要低,应该低于1%,建议人人都要交,而不是一部分人交。

网络财经评论人谭浩俊则反驳了李稻葵的观点:人人都交的房产税不适应当前环境。谭浩俊认为如何征富济贫,应当成为房地产税非常重要的一个功能,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让每个人都去缴纳房产税,从而使房产税变成地地道道的“人头税”。等于在百姓身上又追加了一道税,添加了一层负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硕导: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房产税的定位。社会各界对于房产税赋予了太多的功能,寄予了太多的期待,例如反腐、降低空置率等。一个税种承担不了这么多的功能。

在郝如玉看来,如果按照“首套免税、二套优惠、三套征税”的做法,将会对居民的行为和心理产生不良导向。但按人均面积征收也存在缺点,对于在全国多地有住房的人,如何平衡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征收标准也是问题。

郝如玉表示,房产税要兼顾公平,但如果每套房屋都征收也不现实。“个人倾向于小切口的改革,针对少部分人征收。”她说。

七、房地产税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在去年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正在推进。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回应有关房地产税的提问时说,中国怎么开征房地产税,仍在研究的过程中,总的说来由人大牵头,财政部配合,过程要非常谨慎。

贾康透露:我国征收房产税的方向已经锁定,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从我作为研究者的角度观察,按照中央的部署,改革的重点要在2016年底之前做出来,房地产税立法肯定是要动真格的。我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最迟不能拖过2017年的两会。如果再考虑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速度,最早2018年房产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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