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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怎样填写

2015-12-10 10:46 来源:北京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怎样填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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