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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操作中遇到过这些问题吗?

2016-06-07 09:43 来源:新疆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一、满足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答: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取消增

值税发票认证。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2016年8月起,除纳税信用A级、B级以外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规定。

二、取消认证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不是就可以直接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

答:取消认证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并不能直接用以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目前的取消认证,是指取消纸质发票的扫描认证,符合取消

认证条件的纳税人还应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完成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的有关操作后,方可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

平台中未查询到对应的发票信息,还可以按照原来纸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方式进行扫描认证。

三、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可以对哪些发票进行操作?

答: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可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行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的有

关操作。

四、怎样登录新疆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答:用户使用可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通过IE浏览器或360税务集成版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

https://fpdk.xj-n-tax.gov.cn,进入新疆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页面,输入税控设备的CA密码后即可登录。360税务集成版浏览器的下载地

址为:http://down.360safe.com/se/360seswdzcs.exe.

五、在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时为什么会出现错误提示?

答:出现登录错误信息有以下几种原因:

1.系统提示“未打开设备—未插USBKEY”,需用户检查金税盘或税控盘是否处于连接状态;

2.系统提示“打开加密设备时验证用户口令”,需用户检查输入的登录口令是否正确;

3.系统提示“纳税人档案(税号:XXXXXXXX)信息不存在”、“纳税人档案信息为(税号:XXXXXXXX,信用等级:C)!”、“纳税人档案

信息为(税号:XXXXXXXX,信用等级:未设置)!”信息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讲明具体提示信息,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发票确认操作都有什么作用?

答: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发票信息需要经过勾选、确认操作后,对应的纸质发票才可作为已认证的发票使用。发票勾选操作是发票

确认操作的前提条件,发票信息必须经过手工确认后,纳税人才可以根据发票查询平台反馈的确认结果申报抵扣或者申报出口退税。这两种操

作是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核心步骤,缺一不可。

七、在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发票勾选、发票确认操作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对于当月税款所属期来说,可进行发票勾选、确认操作的时间段,为当月申报期结束后一日到次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例如:当月和

次月申报期均为15日,当月勾选、确认时间为当月16日到次月13日)。发票信息查询没有时间限制。

八、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可供勾选、确认的发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系统内可供勾选、确认的发票需同时满足:

1.属于抵扣期限内未做确认的发票。按月申报月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1日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税款所属期开具的

发票。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季度首月1日前180日之内开具的发票及当季开具的发票。

2.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发票。“作废”、“异常”、“失控”、“红冲”类的非正常发票不能勾选。

九、已取得纸质发票,为什么在发票查询平台中查不到?

答: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

1.系统平台每天晚上进行数据同步,当天开票数据尚未进入系统;

2.此份发票已经超过抵扣时限;

3.此份发票前期已做过确认操作,因此在本期待勾选发票中不显示;

4.开票方未及时联网上传发票信息至税务局端;

5.发票为假发票(疆内发票可通过新疆发票查询平台http://www.xj-n-tax.gov.cn/zxbs/sscx/fpzwch/确认发票真伪)。

十、同一张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是否可以多次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答:同一增值税发票在发票确认前,可以多次执行发票勾选、取消勾选的操作,但一张发票只能确认一次,一旦确认就无法再执行勾选操

作了。

十一、一个月内,能够多次执行发票确认的操作么?

答:准确地说,不能按照自然月份的时间来确定同一税款所属期的有关操作,纳税人应按照可进行勾选、确认的时间段进行操作,即:在

当月申报期结束后一日到次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内的时间段内,进行当月税款所属期的发票勾选、确认操作。在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和确认

操作窗口期内,可执行多次发票确认的操作,当月可申报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为当期多次确认结果的合计数。

十二、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如何查看确认的结果?

答:当期各次确认发票的汇总、明细数据,包括扫描认证方式认证的发票数据,可以在“确认勾选”模块中进行查询。历史属期勾选确认

和扫描认证的发票结果可以在“抵扣统计”模块中进行查询。

十三、“抵扣统计”模块中“手工勾选”栏显示的发票数量为什么会少于确认勾选中显示的数量?

答: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

1.发票勾选确认后变为作废、失控、红冲等异常状态;

2.发票在勾选确认后又进行了扫描认证。

十四、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用以前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能否进行操作?

答:如果税务机关已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了纳税人识别号对应关系的维护,那么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就可以对用以前纳税人识别号开具

的发票进行操作。若不能查询到以前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信息,则需要联系主管机关核实处理。

十五、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后,原来的纸质发票扫描认证方式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答:原来的纸质发票扫描认证方式不受影响,同一张增值税发票既可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操作,也可以进行扫描认证。平台会

在每天晚上将当天纳税人已确认的数据与扫描认证的数据进行同步,纳税人可在执行确认操作的第二天通过“抵扣统计”功能查询到准确的可

抵扣数据(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建议纳税人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替代原有的纸质发票扫描认证。

十六、在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出现问题由谁来处理?

答:技术问题,可联系各自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技术服务单位请求技术支持,其他问题,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十七、有没有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操作手册可供下载?

答:《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V2.0使用手册》可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页面的“首次访问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中进行下载。

十八、特别提醒纳税人注意的一个事项: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报征收期结束前,不得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再进行勾选、确认操作,若进行勾选、确认操作,这部分勾

选、确认的发票将无法纳入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中,也不能参与下期的申报抵扣。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在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均已勾选、确认后

,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本期申报征收期结束后的次日,方可开始下一个税款属期增值税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每个月申报征收期的截止

日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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