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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你需要关注的比例

2017-04-06 13:5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今天我们来看看汇算清缴中,有哪些成本费用项目要按限额扣除?是否已按规定填报?

一、一般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比例扣除的项目

1、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计算扣除限额时,收入总额包括视同销售的收入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 以工资为扣除基数的三项经费:

其中作为基数的工资是当年实际发放的计入损益的工资薪金总额。当年已计提没有发放的,在汇算清缴前发放的部分也计入当年的工资薪金总额;接受劳务派遣人员的,由企业直接发放派遣人员工资的,其工资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否则要计入劳务费;与工资一起造表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可以计入工资薪金总额。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的比例是8%;

其中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动漫企业除职工培训费以外的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计算扣除,而职工培训费是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核力发电企业的电厂操作人员的培养费、航空企业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也不占用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广告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计算扣除限额时,收入总额包括视同销售的收入。

4、 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5、手续费和佣金:计算限额时要关注计算基数是收入金额还是合同金额。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电信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房产地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财产保险公司按净保费收入的15%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人身保险公司按净保费收入的10%计算;

一般企业按合同服务金额的5%计算;

二、超限额的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项目

限额扣除的成本费用中,职工教育经费、广告宣传费本年超限额调增的部分,可以结转在下一年度的限额内扣除;

公益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法》,公益性捐赠超限额的可以结转,在以后三年内按限额扣除。目前,税收政策的具体操作规定尚未出台。建议企业做好扣除台账,待相关税收政策出台。

三、参考文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相关:国税函【2010】79号、国税函【2009】202号;

工资相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职工教育经费相关:财税【2012】27号、财税【2014】59号、财税【2016】108号、财税【2015】63号、财税【2016】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佣金手续费相关:财税【2009】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国税发【2009】31号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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