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7-09-07 17:38 来源:大连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请问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