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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8-01-04 20: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公告明确了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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