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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京会协[2015]98号

颁布时间:2015-07-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优化年检流程,我会自2015年起将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改为当年的8月至12月。会员在当年年检时间内完成培训并缴纳会费的,经我会确认审核后予以通过年检,并集中在协会网站发布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不含2015年度新入会的会员及执业转非执业的会员)。

备注:2015年上半年进行的是2014年度年检,目前开展的是2015年度年检。因此,2015年上半年通过2014年度年检的非执业会员需参加此次年检。自本年度起,非执业会员年检由年度后年检改为当年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20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二)完成培训课时后,可在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随时到年检系统中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会费每人100元。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年检程序

登陆我会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件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以军官证号去掉汉字后的号码登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我会注册部联系。

五、年检要求

(一)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我会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二)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六、年检标识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可在我会官方网站上查询,不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联系人:吕萍

联系电话:88221020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7月2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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