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撤销要约
什么叫做成为“更好的自己”?今天的你比昨天的你多会一点东西,你更厉害了。今天的你比昨天多会一道题,你更厉害了。备考漫漫长路,让正保会计网校陪您一起度过备考之路。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一起试试吧!
单选题
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限是( )。
A.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
C.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D.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
【答案】C
【解析】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现在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预习课程以及零基础入门课程均已开通,马上学习吧!课程详情>> 试听>> 购买>>
还有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的免费题库在线系统,精彩不容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