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单选题: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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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向首饰店购买白金项链1条,标签表明该项链为“纯白金项链”,后经鉴定实为赝品。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以甲欲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不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首饰店将赝品标为“纯白金项链”,构成欺诈,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但甲的撤销权不能获得支持,因为自可撤销民事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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