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中的居民条款通常用于确定哪些个人或实体被视为缔约国之一的居民,以便对该人的全球收入或活动征税。居民条款的定义因各个税收协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永久性住所:个人在某个国家有永久性住所,通常意味着他们在那里有长期居住的意图。
2. 重要利益中心:个人的重要利益中心,如家庭、经济和社会关系等,位于哪个国家。
3. 习惯性居处:个人在某个国家有习惯性的居所,这表明他们通常居住在该国。
4. 停留时间:个人在某个国家停留的时间长短,通常有一定的阈值,超过这个时间,个人就被视为该国的居民。
每个税收协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反映缔约国之间的税收关系。例如,一些协定可能包括双重居民身份的条款,这些条款用于解决个人可能同时被两个国家视为居民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协定中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规定来确定哪个国家有权对个人的全球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