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执行合同是指企业尚未履行任何义务,或仅履行了一部分义务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当这样的合同变成对企业不利的时候,即可能成为亏损合同。
判断待执行合同何时转为亏损合同,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如果根据当前情况合理估计,企业完成该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超过从该合同中获得的收入,则表明此合同已经转变为亏损合同。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尚未正式开始执行或仅部分执行,也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 无法避免履行义务:如果企业必须继续履行该合同而不能单方面终止(除非愿意支付高额违约金),并且预计未来将产生超过预期收入的支出,则该待执行合同也应视为亏损合同。
3. 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在判断是否形成亏损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若这些因素导致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增加或收益减少,并且这种影响达到了足以使合同变为亏损的程度时,则需将该待执行合同确认为亏损合同。
当确定某项待执行合同已成为亏损合同时,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并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这有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