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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知识点:采购处理原则

2016/11/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采购处理原则

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其处理原则为:

(1)属于合理的损耗的,应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

(2)不属于合理损耗的,但可以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3)不属于合理损耗,属于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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