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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017/04/2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引起债权法律关系,承租人获得的租赁权又有物权化趋势。

(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1)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方不得将该租赁物再出租给第三人(同一物只能设立一个租赁权)

(2)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同买受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自买卖成交后继续生效(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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