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领取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的通知
根据《关于核准呼和浩特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内财会便函[2005]33号)通知,2005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呼市考区最低合格分数线核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45分(含45分),“会计基础”为50分(含50分)。凡参加2005年呼市考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8月1日—15日,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呼市财政局会计科105房间领取考试成绩单。会计从业资格统考科目合格成绩当年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分级办理,即符合条件的自治区直属单位人员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办理;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呼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呼市财政局办理时间为8月-12月。
二、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在申办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原件(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单);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的考生[免试条件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即2003年至2005年3月毕业)],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单。申办人员在申办时需将各原件复印在1张标准A4幅面纸上。具体是:
1、有工作单位的申办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红色背景),申请表上申请内容应如实填写,在“单位意见”栏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到呼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无工作单位或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用关系的申办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内不需要单位盖章。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时如申请人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可在表的“珠算证号”栏内填写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号(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单编号)并注明初级会计电算化,如同时具备珠算证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证,可同时填写。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彩照2张,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到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要如实地填写登记表上有关信息。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