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冲刺特辑】
第二章(一):
(1)短期借款的核算;
(2)应付账款的核算(购货方享有的现金折扣在发生时冲减财务费用);
(3)转销应付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4)不带息或带息应付票据的核算;
(5)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转入短期借款;
(6)预收账款的核算,如果业务不多把“预收”并入“应收”核算;
(7)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8)货币性职工薪酬的核算(生产人员的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管理人员的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入销售费用,工程/研发人员的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9)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核算(自有或租入房屋供职工使用、自产或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10)应交税费的核算范围(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用本科目);
(1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销项税额的核算;
(12)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视同销售的情形;(未完待续)
2.《经济法基础》重要考点归纳
第三章(一):
(1)营业税的特点、营业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一般规定、特殊规定),重点关注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以及是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
(2)营业税的税目,税目有9个: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3)营业税税率的确定;
(4)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额的确定以及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未完待续)
【名师专栏】
叶青老师关于个人所得税住所标准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采用的是习惯性住所的标准,什么是习惯性住所,例如你老家在广州,但是在北京找了工作,在北京租房住,此时你在北京居住是因为经济利益关系而习惯性居住,那么北京的住所就是习惯性住所,而你广州老家的住所其实是《民法通则》上规定的永久性住所,即户籍所在地的住所。但假设你是一个华侨,从海外来北京探亲,在亲戚家里就住三天,然后就赶飞机回去了,这种情况你就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虽然你在亲戚家住了三天,但是在“探亲”这个结果消除之后,你还要出国回家,这就不能认定为你在中国习惯性居住。
【考点精讲】
资产收益率的类型(初级会计实务)
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由于工作角度和出发点不同,收益率可以有以下一些类型
(1)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表示已经实现的或者确定可以实现的资产收益率,表述为已实现的或确定可以实现的利息(股息)率与资本利得收益率之和。购买国库券并准备持有至到期,资产收益是可以确定。
(2)名义收益率
名义收益率仅指在资产合约上标明的收益率。例如借款协议上的借款利率;票面利率等。
(3)预期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也称为“期望收益率”、“收益率的期望值”,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预测的某资产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率。预期收益率计算的三种方法:
①加权平均法
首先描述影响收益率的各种可能情况,然后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概率,以及在各种可能情况下收益率的大小,那么预期收益率就是各种情况下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权数是各种可能情况发生的概率。
②历史数据分组法
第二种方法计算预期收益率,首先收集事后收益率(即历史数据),将这些历史数据按照不同的经济状况分类,并计算发生在各类经济状况下的收益率观测值的百分比,将所得百分比作为各类经济情况可能出现的概率,然后计算各类经济情况下所有收益率观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该类情况下的收益率,最后计算各类情况下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就得到预期收益率。
③算术平均法
第三种考虑预期收益率的方法是首先收集能够代表预测期收益率分布的历史收益率的样本,假定所有历史收益率的观察值出现的概率相等,那么预期收益率就是所有数据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疑难问题解答】
什么情况下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补偿?(经济法基础)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易错易混辨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分录辨析(初级会计实务)
(1)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差额,或贷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2)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②权益法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记)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3)投资性房地产:
①成本模式计量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贷:投资性房地产
②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相反分录)
【历年考题剖析】
1.关于税收优先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经济法基础-多选题-2010年)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B.纳税人有欠缴税款情形而又以其财产设定抵押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
C.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质押后又发生欠缴税款的,税收优先于质权
D.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处以行政性罚款,税款优先于罚款
答案:ABD
解析: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正确;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所以选项D正确。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的是税收优先权的规定。
2.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基础-判断题-2009年)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点评:本题的表述是错误的,解析的意思是在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时候,是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当把税款收上去了,纳税人把相关的罚款、滞纳金等也缴清了。那么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和纳税义务。
【答疑精华】
无形资产摊销时,如何确定借方科目?(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则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例如,某项专门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应构成所生产产品成本的一部分,计入该产品的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管理用无形资产或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
制造费用(专门用于生产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摊销)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无形资产摊销)
研发支出(研发无形资产使用另一项无形资产的摊销)
贷: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