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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2012.12.10)

2012-12-10 17:54  【 】【打印】【我要纠错

【焦点】对话达人:从2002年,开始注会之旅,以平和的心态,踏实的进取精神,取得了会计界“三师”——注会、注税、注评的证书,通过不断充实自我,不断学习,勤奋努力,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定位,积淀了丰富的财务知识……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的讲解

>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

>经济法: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精华:3个技巧快速提高工作效率

>话题:职称查分后,我的心里话

>对话达人:心怀感恩,衷于分享

【名师专栏】

奚卫华老师对“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的讲解(税法)

1.“免税”: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生产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分为: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3.“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进料加工(多“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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