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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闻(2012.12.07)

2012-12-07 11:54  【 】【打印】【我要纠错

【财税新闻】

1、国家将简并房产交易税

财政部长谢旭人在谈税收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时提出,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是房地产税收的现状,尤其是在交易环节,税种太多且重复征税现象严重。目前房地产交易环节中至少存在10种税,包括转让的个人或是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若是商业或是经营性用房还需缴纳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2、交运业营改增有新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财税[2012]86号文,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其中包括对众多具体交通运输营业者的税目、税率安排,以及一些特殊规定:注册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2年11月1日起,对注册在平潭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等。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往返台湾、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台湾、香港、澳门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全文见网校网站)

3、专家建议逐步废止契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在试点房产税的地方,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甚至也可以将土地增值税一同并入。同时在逐步降低契税税率的基础上慢慢考虑废止契税。契税类似于房地产的营业税,属于总额征税而且每次交易都要征税,重复征税严重。未来在房产税逐步推开且税率提高的前提下,契税应该废止。2011年,全国共计征收契税2763.6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7%.“如果不降低交易等其他环节的税负,单纯推出房产税就会变成一种增税行为,这与结构性减税是相背离的。”

4、发达国家打击跨国避税

据海外媒体报道,为缓解财政紧张状况,多个发达经济体酝酿新政策以打击跨国公司避税。经合组织(OECD)税务管理论坛2012年12月4日在日本举行,来自22个国家的税务专家研讨制订打击跨国公司海外避税的对策。为有效清查海外避税,论坛上的税务专家们建议推出主动披露避税企业可获不同级别赦免惩罚的政策。负责管理国际税收体制的是经合组织的财政委员会,目前正对现有体制进行修改,未来将在其成员国中推广。与此同时,以英德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已宣布支持经合组织正在打击“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的做法,并且正在收紧关于转移定价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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