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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2012.12.14)

2012-12-14 16:28  【 】【打印】【我要纠错

【焦点】近期美国CPA考试一直在经历改革,马上进入2013年了,又有哪些美国CPA考试的最新消息?AUD考试改革的具体情况如何,FAR于2014年即将改革的消息是否属实?香港增设考场的进程有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可以明确……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游文丽关于抵押权效力的有趣举例

>“业务单位战略”与“战略业务单位”

>“战略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

>精华:“动作变现”留意职场心态

>话题:怎样闯过财务工作“年关”

>美国CPA考试介绍和考情分析

【名师专栏】

游文丽老师关于抵押权效力的有趣举例(经济法)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例如你要将电视机抵押,此时遥控器也一并抵押,但是你老婆拿着遥控器就是不给,说是自己持有的,此时就是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持有,那么电视抵押的效力就不及于遥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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