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存货的初始计量(中级会计实务)
1.购入方式
(1)非商业企业
购入存货的入账成本=买价+进口关税+运费(内扣7%形成进项税额)、装卸费、保险费
注:仓储费(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的仓储费)是计入当期损益的。
(2)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三种处理
①与非商业企业相同:进货费用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②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留存部分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③金额较小的,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
2.委托加工方式
入账成本=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费+运费+装卸费+(如果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如果收回后再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而后再出售的,则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列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3.自行生产的存货
入账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备注: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自然灾害类损失列支于“营业外支出”,管理不善所致的损失列支于“管理费用”),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4.投资者投入方式
按投资各方的确认价值来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
按照所取得存货的公允价值入账。
6.以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
7.盘盈存货
按重置成本作为存货入账成本。
8.通过提供劳务取得
存货成本=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疑难问题解答】
1.保荐人制度(经济法)
解答:保荐人制度源于英国,是指证券发行人申请其证券上市交易,必须聘请依法取得保荐资格的保荐人为其出具保荐意见,确认其证券符合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条件,实行保荐人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荐人对上市公司进行质量控制,督导其规范运作,以加强对公开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交易的监管,保证公开发行证券符合法定条件和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2.对于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如果需要改变用途,应该履行何种程序?(经济法)
解答: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应该有专门的用途,该用途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是募股资金使用的法定依据,发行人不得随意改变,如果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针对公司债券,也有相类似的规定,根据规定,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用于的是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在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时,要考虑该用途,如果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有可能使公司的偿还债务能力受到影响。
【易错易混辨析】
资本金的概念及其本质特征(财务管理)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投资者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
资本金的本质特征:
(1)从性质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创建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是原始的启动资金;
(2)从功能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用以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的资金,投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从法律地位来看,所筹集的资本金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投资者按出资额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已注册的资本金如果追加或减少,必须办理变更登记;
(4)从时效来看,除了企业清算、减资、转让回购股权等特殊情况外,投资者不得随意从企业收回资本金,企业可以无限期地占用投资者的出资。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种类违约责任相互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经济法-多选题-2011年)
A.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B.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当事人执行定金条款后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害的,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答案:ABD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条款。因此选项C错误。
点评:本题考核违约责任。“三金”(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1)首先看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为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二者是不可并罚的。《合同法》也规定,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对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一般不并用;就高不就低;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3)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定金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联系表现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并用不能超过全部货款的总值。
【答疑精华】
递延所得税应如何列报?(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关于所得税的列报,参考如下解释,理解一下,此内容不是重点,按照客观题目掌握即可。
关于所得税的列报概括分为三个方面:
1.所得税费用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列示
2.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应交税费”项目中列示
具体来讲:
当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大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时,超过部分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
反之,差额部分列示在“应交税费”项目中。
3.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中列示
个别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一般情况下:
个别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来列示。
合并报表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这样规定是考虑到税务局认定的纳税主体是单个企业,而不是企业集团,所以在合并报表中,除非满足特殊条件(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计算),否则是不能以抵销后的净额来列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