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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税务局准备推行电子发票

2006-01-19 00:00 来源:商务部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据当地媒体1月18日报道,利马商会透露说,因特网电子发票是目前正在由税务局官员和企业协会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修订的支付凭证新细则的主要创新之处。据利马商会透露,新的支付凭证法对于传统的支付凭证和运单也规定了纳税人在签发这些凭证时应该遵循的新格式、条件和方式,虽然新的法规将于一季度末出台,但正如企业协会与税务局达成的共识那样,该法规拟从2007年1月份开始生效。

  从这个意义上,利马商会建议纳税人在印制支付凭证、借方凭证、贷方凭证以及运单时数量适中,够2006年用就可以了,避免不必要的库存可能在2007年失效。

  在最近税务局对利马商会领导层和官员举行的讲座上,他们重申,电子支付凭证的使用是选择性的,逐步实施。也就是说,那些愿意继续使用传统电子凭证的纳税人仍保留原来的实物支付凭证。根据税务局的提议,电子支付票据不仅包括发票,也包括销售票据(Boleta de Venta)、购买清单(Liquidacion de Compra)、借贷方凭证以及运单。使用电子支付票据的企业可以与公司和最终消费者开展业务。

  由税务局授权使用电子支付票据的纳税人应该雇佣另一个也得到税务局授权的提供电子票据签发服务的中介公司,后者为电子票据出票人提供软件甚至必要的硬件服务,以便电子出票人可以向电子买主传递电子票据,同时向税务局传递一份复印件。

  对于同最终消费者的业务,买方可以通过因特网得到一份电子票据,或由卖方直接提供的电子票据的实物文件的复印件。作为签发电子票据的条件,应该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证书,以保证鉴定票据的出处和票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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