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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五:社会审计权限与责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22 10:58:10 字体:

  2014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9日,目前各地报名入口正在陆续开通,2014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审计师考试各科目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三、社会审计组织的权限

  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办理业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社会审计组织向委托人提交审计、查证、鉴定、验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社会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中,如发现委托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有违纪行为,应当在出具的报告中提出。对委托人示意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有权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社会审计人员对执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四、社会审计组织的法律责任

  可能负有的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

  2.《证券法》、《公司法》、《刑法》对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的若干规定》,简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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