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0 苹果版本:8.8.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提前预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恒考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凳子 2025/07/18 17:43:44  字体:

招生方案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照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重要节点不错过

考试提醒

2026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启,现阶段应该怎么学呢?正保会计网校教研老师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经济法基础》36个恒考点,大家可以提前预习哦~今天带来第一章的3个恒考点:

第一章 总论

历年考情概况

考试年份

2025、2024、2023、2022、2021

考试分值

5-7分

考查题型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考点一】法的渊源(★★)

渊源

制定机关

名称规律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条例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地方××办法

【提示1】法的主要渊源还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和国际条约。

【提示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不能作为法的渊源。

【考点二】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分类

内容

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

【提示】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也可以成为特殊法律关系的主体。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内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8周岁);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

【提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三】法律责任(★★★)

分类

内容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外部)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内部)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026年初级会计备考全面开启,提前预习打好基础!新课已经开讲,大家可以免费试听哦!>>点击立即免费试听初级课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推荐:

202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阶段学习计划表

在校大学生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应该如何备考?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