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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启,现阶段应该怎么学呢?正保会计网校教研老师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经济法基础》36个恒考点,大家可以提前预习哦~今天带来第一章的3个恒考点:
第一章 总论
历年考情概况
考试年份 | 2025、2024、2023、2022、2021 |
考试分值 | 5-7分 |
考查题型 |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
【考点一】法的渊源(★★)
渊源 | 制定机关 | 名称规律 | |
宪法 | 全国人大 | — | |
法律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法 | |
法规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 ××地方××条例 | |
规章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 ××条例实施细则 |
地方政府规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 ××地方××办法 |
【提示1】法的主要渊源还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和国际条约。
【提示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不能作为法的渊源。
【考点二】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分类 | 内容 | |
自然人 |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 |
法人 | 营利法人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非营利法人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 |
特别法人 |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
非法人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 |
国家 | — |
【提示】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也可以成为特殊法律关系的主体。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 内容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①不满8周岁(<8周岁);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①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以上 |
【提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三】法律责任(★★★)
分类 | 内容 | |
民事责任 |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
行政责任 | 行政处罚 (外部) |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
行政处分 (内部)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刑事责任 | 主刑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附加刑 |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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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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