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初级《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二章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3/07 11:58:32 字体:

  2017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两个多月就要开始了,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精心为即将考试的小伙伴们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时间紧迫,大家快快看起来吧!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努力的你们一定会梦想成真的!

【重要考点】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适用的情形: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特殊】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2.国家机关录用和聘任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3.事业单位中具有管理公共职务职能的组织,其录用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考情分析】高频考点。年年有题,

全面掌握!主要包括主体、义务、形式和效力几个方面。从考试题来看,考核单位义务中“不扣证、不收财物、不要担保”的判断性问题较多;劳动关系的建立中“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和订立形式中“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规定”考频之高,形式之多,令人咋舌!订立形式中口头形式的特点和合同效力考纯粹记忆的内容相当多。

推荐阅读: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还有两个月如何刷题最有效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只剩2个月《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还没看完!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