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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知识点: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24 14:11:44 字体: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向正保会计网校反馈,初级职称备考时很多知识点概念搞不清楚。小编特地整理了《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进项税额转出,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

①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情形:

A.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

B.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

③非正常损失情形:

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被执法部门没收或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④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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