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初级会计实务也可以这样学“应付职工薪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6/25 14:56:25 字体:

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一章中最重要的一个知识点,大家一定要用心学习。

初级会计实务也可以这样学“应付职工薪酬”

首先,大家看一下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

下面大家重点把握一下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①确认或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实际发放或结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的确认和发放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①确认或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生产人员薪酬)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实际发放或结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发工资)

        其它应收款(代扣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

2.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的确认和发放

对于社会保险等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对于职工福利等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

①确认或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等(基准*标准或合理预计)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实际发放或结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确认和发放

1.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按公允价值作为应付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发放时应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①确认或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产品的含税价款)

②实际发放或结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企业将住房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将计提的折旧作为应付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①确认或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提折旧额)

②实际发放或结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

3.企业将租赁的住房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将每期应付的租金作为应付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①确认或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租金)

②实际发放或结算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租金)

下面大家再来看一道例题好好理解一下。

【例题.单选题】某饮料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末将本企业生产的一批饮料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该饮料市场售价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实际成本为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万元。

A.8

B.9.36

C.10

D.11.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要确认收入,则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10×(1+17%)=11.7(万元)。

引申

①确认或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等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7

②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③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贷:库存商品 8

学习建议分享:现在大家还处于初级会计实务基础学习阶段,这个阶段建议大家一定要多看书,配合网校梦想成真系列初级会计实务应试指南辅导书,根据应试指南上面的考试大纲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去看书,在脑子里面形成一个知识框架,然后再做上面的习题,相信会给大家的备考增加一臂之力。

温馨提示:对于这个知识点,如果您还有更多的见解,欢迎您投递至tougao@chinaacc.com,也可以进入网校论坛进行讨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每天多努力一点点,知识点一个个攻破,再一个个巩固,相信最终一定会成功的!下篇将带领大家一起攻克“应交税费”这个知识点,敬请期待!

欢迎大家进入论坛讨论>>

推荐栏目:经济法基础试题    经济法基础教材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