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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21 16:18:45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的战鼓已经敲响,初级会计职称的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1.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2)税率:20%

(3)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减任何费用。

(4)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5)税收优惠政策

①“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③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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