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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纳税调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4/13 11:03:31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六章“纳税调增”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需要作纳税调增的是( )。

A、税收滞纳金支出

B、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

C、超标的广告费

D、违反销售商品合同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违反销售商品合同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扣除,不需要纳税调增。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纳税调增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除了行政罚金和罚款之外还有其他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答疑老师回复:

罚金、行政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行政性的处罚,不能在税前扣除

限额扣除的项目:

项目
扣除标准
1.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2.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3.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5.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7.公益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8.手续费及佣金 (1)保险企业: 财产保险按15%;人身保险按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其他项目一般是可以据实扣除的。

  祝您学习愉快!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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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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