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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旧货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区别

2013/10/1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10月份的纸笔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为了让学员在冲刺阶段有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的学习资料,让我们一起冲刺,自信备考!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旧货,旧固定资产和旧物品:

旧货是指购进后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

旧固定资产是自己使用过的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

旧物品是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旧物品,按17%计算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17%计算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旧货经营单位)出售非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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