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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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必经复议)
二、税务行政诉讼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2012年)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罚款
D.停止发售发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对于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