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征税范围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启动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学习提示】按最新“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应包括“应税服务”。
(一)销售及进口货物
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1)货物:指“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注意】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商誉、出租电影拷贝均属于营改增范围“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技术转让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仍然征收营业税。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进口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补充:增值税应税服务: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
【注意】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