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蒙奇奇 2018/11/21 14:39:24 字体: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进入尾声,你报名了吗?已经成功报名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要开始学习了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高学习效率,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特地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的相关知识点,快来学习“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吧!

1. 主体 

(1)主要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其他监督主体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2. 对象 

(1)各单位的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各单位必须依法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 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 

(3)会计核算情况。 

(4)从事会计从业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 

(5)从事会计从业工作的人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开通,老师指导、备考更高效!还有24小时内在线答疑服务哦,马上报名>> 

打卡

扫描二维码进入会计打卡小程序,每天一个考试必学知识点 + 5道选择题,天天进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