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特殊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 雇主与劳动者当面订立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立即书面确认的;
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雇主订立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临时替换离职的原劳动者工作,但是未能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4. 劳动者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但是未能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需要注意的是,采取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确认,并且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与双方当面协商的内容一致。如果在一个月内未能书面确认,或者书面确认的内容与当面协商的内容不一致,就以当面协商的内容为准。同时,雇主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